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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反悔“赠与协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02  浏览次数:

七旬翁反悔“赠与协议”

因为遭家人反对,刘老伯对自己签订的一份赠与协议书心生反悔,于是将受贈人、自己的姨妈龚老太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近日,长宁区法院深结此案,保洁刘老伯的诉讼请求获得法庭的支持。
今年76岁的《上海保洁》刘老伯通过继承,与姨妈龚老太等亲戚共有一处中心城区的私房。去年月,传言该处房屋即将动迁 ,刘老伯与龚老太一起到某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委托书》和《赠与协议》。刘老伯在赠与协议中表示,为报大姨妈长年以来的关怀和照顾,自愿将该处房屋经动迁取得的属于自己的一半收益赠送给姨妈龚老太。
同年9月,上海奉贤保洁公司刘老伯的家人得知赠与一事后表示反对,并致信龚老太要求撤销赠与协议,龚老太没有同意。今年4月,刘老伯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协议书。
近日,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刘老伯与被告龚老太签订的赠与协议书。本案主审法官胡桂霞表示,本案中,原告对被告的并不涉及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也没有经过公证程序,而且涉案房屋尚未签署动迁协议,动迁安置财产尚未取得,因此,原告依法享有撤销权,起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上海保洁公司提供。